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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国有企业自我监督新途径 -------设置纪检监察联系员

发布日期:2020.09.08 点击率:6713次

自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太湖新城集团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探索创新,围绕改革方案精神,通过在集团下属子公司设置纪检监察联系员的实践,初步探索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单位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完善监督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今年年初,根据《太湖新城发展集团党委关于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集团纪委从改革完善监督体系着手,鲜明提出健全纪检监察网络,解决过去下属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薄弱、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强集团纪委对下属子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构建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二、出台制度规范,明确监督职责

集团纪检监察机构结合实际,8月18日研究制定出台了《太湖新城发展集团纪检监察联系员制度》,对纪检监察联系员的推荐及调整、主要职责、日常管理等逐一作出规范。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案中关于对本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主要职责。

三、强化能力提升,高效落实责任

8月26日,集团专门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新要求,专题研究联系员工作重点。一是牢牢把握“两个维护”首要任务,加强政治监督;二是充分发挥联系员“触角灵敏”的优势,加强日常监督;三是以业务工作中的廉洁风险点为重点,加强业务监督;四是立足岗位职责,联合内部审计、财务等力量,结合企业从事的行业领域特点,加强专项监督。

下一步,集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继续围绕市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坚持向改革要动力,继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有形覆盖转化为有效监督,坚持向创新要活力,持续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坚持向管理要效力,始终不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集团纪检监察工作向高质量目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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